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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要求丈夫给我生活费吗侵权赔偿论述

我可以要求丈夫给我生活费吗侵权赔偿论述

 

我可以要求丈夫给我生活费吗 问 我今年62岁,1969年和丈夫结的婚,婚后生的3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以前,在外面打点工,还有点收入。现在老了做不动。2011年,我得了胃病,做了胃切除手术。我的丈夫是退休职工,每月有1287元的养老金。我生病后,他不但没照顾我,反而离家出走,我的生活陷入困境。请问,我能要求我的丈夫给我生活费吗? 北京律师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虽然你有3个成年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但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义务并不能免除。现在,你年老体弱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你的丈夫理应在他的能力范围内向你承担1定的扶养义务。由于你的丈夫养老退休金收入有1287元,所以你的丈夫应在所得收入范围内按照1定比例向你给付相应的扶养费。扶养费的数额多少,你可以和你丈夫协商确定或者由法官依法裁量。   相关阅读: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辽宁 律师: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23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更多]   父母离婚时约定1方负担孩子大学期间学费、生活费,该约定是否具有合法性?   原告李某霖系被告李涛之子,被告李涛与原告的母亲李宁于2008年9月协议离婚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约定原告李某霖由男方抚养,女方暂代养孩子4年,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孩子上大学、结婚费用全部由男方承担。 当时原告李某霖刚满14岁,此后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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