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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司律师——公安机关对法院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有异议怎么办

厦门公司律师——公安机关对法院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有异议怎么办

 

1、公安机关对法院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有异议怎么办1、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5日内向上1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百零9条。2、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1)发催告书。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3)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强制执行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4)实施强制执行。在实施强制执行的环节,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行政强制法》规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同时规定,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5日内向上1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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