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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自书遗嘱要求是什么——余姚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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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书遗嘱要求是什么1、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1百3十3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1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1百3十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见证人有什么要求在现实生活中,立遗嘱人可能由于身体不便或者其他原因,会让人根据其意思表示代替其书写。而这种遗嘱,我们称之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1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1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代书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4、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益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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