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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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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具体为:

(1)设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2)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3)涉两个以上、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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