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司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659201010

非法有奖销售

非法有奖销售

 

非法有奖销售

经营者在进行有奖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均构成“非法有奖销售”: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

[例]商场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5万元购物券,并规定用购物券购物满 1000元的可再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商场多次开奖,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其行为是否违法?(1)

[1]商场行为不违法。这是两次抽奖式销售,不能累加


厦门公司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吴嘉盛
执业证号:13502202110355198
联系电话:18659201010
电子邮箱:4616831@qq.com
QQ/微信:4616831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18楼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