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发铺民营经济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和民营经济3年目标分解表得通知泸州市律师知识产权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发铺民营经济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和民营经济3年目标分解表得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5 生效日期: 2005-08-15 发布部分: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发铺民营经济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和民营经济3年目标分解表得通知
宜府办发〔2005〕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分: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发铺民营经济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和《民营经济3年目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落实。
2oo5年8月十5日
宜春市发铺民营经济年度考核奖励办法
为当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入1步加快民营经济发铺得意见》精神,促入全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铺,现就民营经济发铺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1,民营经济发铺进步前辈县(市,区)综合奖和单项奖。
2,"5十强”民营企业。
2,考核办法
(1)对民营经济发铺进步前辈县(市,区)得考核。
1,考核对象:各县(市,区)。
2,考核指标:企业增加值,销售收进,上交税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户数。
总分前3名者为民营经济发铺进步前辈县(市,区)。
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上交税收两项指标设置单项进步前辈奖,按相应考核指标单项得分,剔除民营经济发铺进步前辈县(市,区)后,取排名第1得县(市,区)为该项目得单项进步前辈。
详细记分办法如下:
1,基天职:总分100分
(1)企业增加值(20分):按当年实际完成数占市政府下达目标得比例最高者为第1名,记满分,其余按其完成目标比例占第1名完成目标比例计分;
(2)销售收进(20分):按当年实际完成数占市政府下达目标得比例最高者为第1名,记满分,其余按其完成目标比例占第1名完成目标比例计分;
(3)上交税收(40分):按当年实际完成数占市政府下达目标得比例最高者为第1名,记满分,其余按其完成目标比例占第1名完成目标比例计分;
(4)规模以上民营企业(20分):当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指年度营业收进5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户数增幅排名第1得记10分,其它按其占第1名得比重记分;当年纳税额超百万元(含百万元)民营企业户数增幅排名第1得记10分,其它按其占第1名得比重记分。
2,附加分:①招商引资:当年招商引资单个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得,每1个项目加1分;单个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000万元以上得,每1个项目加2分;单个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0000万元以上得,每1个项目加3分。
②争创品牌:当年获得国家驰誉商标,中国名牌称号,每1个项目加2分;获得省闻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每1个项目加1分。
(2)对"5十强”民营企业得考核。
对符合前提得民营企业入行考核,采取100分制计分,排名前50名得即为"5十强”民营企业。
详细考评办法如下:
1,参评前提:
参评企业必需同时具备下列4个前提:
(1)企业必需做到"4不”:不偷漏欠税收,不欠利息,不拖欠员工工资,不发生安全出产死亡事故;
(2)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
(3)当年销售收进1000万元以上;
(4)当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
2,考核办法:
(1)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0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排名第1得记20分,其它企业按其占第1名得比重记分。
(2)销售收进(10分):企业当年实现销售收进排名第1得记10分,其它企业按其占第1名得比重记分。
(3)安顿就业职员(20分):企业安顿就业职员排名第1得记20分,其它企业按其占第1名得比重记分。
(4)上交税收(50分):企业当年上交税收排名第1得记50分,其它企业按其占第1名得比重记分。
3,考核依据和程序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次年元月底前将有关数据如实填写盖章后报市民营经济发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民营经济发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上报资料,经与市统计,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营企业局等相关部分核实后,按照考核尺度入行初评,初评结果呈市政府审定。
4,奖励办法
对评为民营经济发铺进步前辈县(市,区)和单项进步前辈县(市,区),"5十强”民营企业得,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发给奖牌和荣誉证书。
奖励尺度为:
1,民营经济发铺进步前辈县(市,区):第1名奖6万元,第2名奖4万元,第3名奖2万元;单项进步前辈县(市,区)每个奖2万元。
奖金从市产业和民营经济发铺专项资金中列支。
2,"5十强”民营企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得原则,由受益财政在企业当年实际上缴税金比上年增长得锝方所得部门中,按5%得比例纳进同级财政建立得民营经济专项发铺资金,用于奖励支持该企业得发铺。
同时被评为"凸起贡献产业企业”和"5十强”民营企业得,两边均发奖牌和荣誉证书,但奖励资金不重复计算。
本办法由市发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