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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围绕离婚财产而产生的问题是比较多的,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究竟这个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律师法律网站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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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围绕离婚财产而产生的问题是比较多的,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究竟这个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1),1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1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1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1方。

(3)已登记尚未共同生活,按照x俗给付的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1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1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1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1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1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1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1方所有。分得房屋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1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1方所有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1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1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离婚财产中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1方婚前财产仍归1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1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1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1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1形态财产。如1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1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1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夫妻离婚分割的往往都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部分,要是属于的话,那么就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法律网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1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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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整理时间“2018-01-03”,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8年!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变动更新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


由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已经有了保护的措施。如果1方在发现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没有必要再保护你的财产离婚。因此,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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