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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是什么意思?

羁押是什么意思?

 

羁押是什么意思?相信这是许多人都十分不解的问题。下面,律师法律网站小编将在下文为你详细介绍什么是羁押?以及我国法律关于羁押期限和羁押场所的具体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1步认识羁押。

羁押是什么意思?相信这是许多人都十分不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将在下文为你详细介绍什么是羁押?以及我国法律关于羁押期限和羁押场所的具体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1步认识羁押。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1种、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1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1、羁押期限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和六机 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1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3种:

(1)1般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1般情况下,侦查机 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2)特殊羁押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1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z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根据六根关《规定》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 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z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4条、156条和 15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z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3)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 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 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2、羁押场所

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1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1个屋子,是随意的1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什么是羁押的详细回答。综上可知,羁押虽然不是1项独立的强制措施,但是它也能对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这1点有些类似拘留、逮捕。如果你对羁押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到我们律师法律网站gw咨询,我们将尽快为你详细解答。




该文章整理时间“2019-02-17”,该文章z新更新时间为2019年!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变动更新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


如果已经被判刑的话会转至监狱,家属可以探望,如果还没有判决的话会被羁押在看守所,只有律师能够会见,家属向嫌疑人送东西的话各看守所规定不同,详情可咨询看守所接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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